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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离婚的审判流程是怎么样的?

作者:juyi 日期:2022-05-11 17:31:24

诉讼离婚的审判流程:
  1、审前准备。 人民法院收到离婚诉讼后,经过审查,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在7日内立案,立案后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诉状副本15日内提交答辩状。 审判员应当审查诉讼材料,进行调查研究,收集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者应诉条件的当事人,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。 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诉讼保全或者先行支付。
  2、调解。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,首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,消除当事人的分歧,相互谅解,从而达成离婚或者和解的协议。 有和好协议的,人民法院保存协议记录,一般不发给调解书; 离婚协议成立的,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,由审判员、书记员签名,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。 笔录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  3、开庭审理。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,进行开庭审理。 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日期。 开庭审理前,书记官处将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,并发布法庭纪律。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,公布案件原因,宣布审判员是否回避后,开始法庭调查,告知当事人和要求当事人陈述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,询问证人,询问宣读未到达法院的证人证言的鉴定人,阅读鉴定结论宣读出示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的笔录。 随后,法庭讨论开始,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双方相互讨论。
  男子在地方,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必须出席审判。 律师不能全面代理。 如果擅自缺席没有被承认的话,就是放弃了自己的辩护权。 法院也作出缺席判决,分割财产和分割监护权都对被告极为不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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